《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》规定,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。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,应当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严禁()。
A、借用本单位的公款
B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
C、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
D、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
发布时间:2023-08-28 12:17:00
A、借用本单位的公款
B、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资金
C、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的资金
D、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